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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復習要點: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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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問】1.委托人在第一個通知發(fā)出后35天,再發(fā)出終止通知,合同即可終止;

  2.監(jiān)理人在第一個通知發(fā)出后14天內未收到答復,發(fā)出第二個終止通知42天未收到答復,合同即可終止;

  3.從1和2看,委托人合同解除需提前35天,監(jiān)理人合同解除需提前56天,均與合同解除需提前42天不符,這如何理解呢?

  【回答】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您應區(qū)分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

  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①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②合同解除;

 ?、蹅鶆障嗷サ咒N;

 ?、軅鶆杖艘婪▽说奈锾岽?;

 ?、輦鶛嗳嗣獬齻鶆?;

  ⑥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⑦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可見合同的解除只是合同終止的一種情況。

  2. a.委托人在第一個通知發(fā)出后35天,再發(fā)出終止通知,合同即可終止;

  b.監(jiān)理人在第一個通知發(fā)出后14天內未收到答復,發(fā)出第二個終止通知42天未收到答復,合同即可終止;

  這兩種合同終止的情況可以理解為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追問】您的意思是第90頁上6.合同的暫停或終止中(2)、(4)和(5)這三條分別是不同的情況,不能混為一談,是嗎?

  【回答】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這樣的!

  ★問題所屬科目: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責任編輯:風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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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03 11:24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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