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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復習資料考點解析——解除權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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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解除和行使約定解除權的解除并不是依法自動解除。

  1.解除權行使的期限

  《合同法》第95條規(guī)定: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jīng)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2.解除權行使的方式

  《合同法》第96條規(guī)定:

  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

責任編輯:風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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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6-13 09:50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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