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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層項目竣工結算制度有哪些?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完成后,項目經理部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發(fā)包人遞交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2)編制竣工結算應依據下列資料:
a) 施工合同;
b) 中標投標書的報價單;
c) 施工圖及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變更記錄、技術經濟簽證;
d ) 工程預算定額、取費定額及調價規(guī)定;
e) 有關施工技術資料;
f) 竣工驗收報告;
g)《工程質量保修書》;
f) 其他有關資料。
3) 項目經理部應做好竣工結算基礎工作,指定專人對竣工結算書的內容進行檢查。
4) 在編制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a) 以單位工程或合同約定的專業(yè)項目為基礎,應對原報價單的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核對。
b) 發(fā)現有漏處、多算或計算誤差的,應及時進行調整。
c) 多個單位工程構成的施工項目,應將各單位工程竣工結算書匯總,編制單項工程竣工綜合結算書。
d) 多個單項工程構成的建設項目,應將各單項工程綜合結算書匯總編制建設項目總結算書,并撰寫編制說明。
5) 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應按規(guī)定報企業(yè)主管部門審定,加蓋專用章,在竣工驗收報告認可后,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遞交發(fā)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詢單位審查。承發(fā)包雙方應按約定的工程款及調價內容進行竣工結算。
6) 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遞交后,項目經理應按照《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guī)定,配合企業(yè)主管部門督促發(fā)包人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xù)。企業(yè)預處算部門應將結算資料送交財務部門,進行工程價款的最終結算和收款。發(fā)包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7) 工程竣工結算后,承包人應將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納入工程竣工資料,及時歸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