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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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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招標師考試通用合同條款:一般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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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12.一般約定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圖紙的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圖紙的修改、圖紙的錯誤,以及圖紙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1.7.聯(lián)絡。與合同有關的聯(lián)絡,均應采用書面方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指定地點和接收人,并辦理簽收。

  1.8.轉讓。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未經(jīng)對方當事人同意,不得將合同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

  1.9.嚴禁賄賂。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不當利益或損壞對方利益。由此當事人應賠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1.10.化石、文物。在施工場地發(fā)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fā)現(xiàn)應采取有效合理的保護措施,防止移動或損壞。并立即報告當?shù)匚奈锕芾聿块T,同時通知監(jiān)理人。由此導致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發(fā)包人承擔。

  1.11.專利技術。承包人因侵犯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但遵照發(fā)包人提供的設計或技術標準和要求引起的除外。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采用的專利技術,其使用費包含在投標報價內。承包人聲明需要保密的技術、資料和信息,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不得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漏給他人。

  1.12.圖紙和文件的保密。發(fā)包人提供的圖紙和文件,或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經(jīng)對方同意都不得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漏給他人或公開發(fā)表與引用。

發(fā)布:2007-08-07 11:36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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