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 | OA系統(tǒng) | ERP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chǎn)品資料
X 關閉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tǒng) > 建筑OA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工程變更時臨時設施費、勞動保險費如何調(diào)整?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工程變更時臨時設施費、勞動保險費如何調(diào)整?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根據(jù)初步預算的工程總價,勞動保險費應為18萬余元,但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以15萬元包干。后因建設方的資金原因使工程停工且長達18個月不能復工。雙方在解除合同并對實際完成工程進行結算時,按正常取費標準,只應取8萬元的勞動保險費。施工方認為,合同簽訂為“包干使用”,即工程不論增加或減少,都應以15萬元包干,不再調(diào)整。而建設方則認為,原合同勞保費在18萬元的預算基礎上下降到15萬元,現(xiàn)實際完工的勞動保險費亦應按同等比例下調(diào),應在勞動保險費8萬元的基礎上按比例下調(diào)?這類情況應如何處理?
    在前述情形下,工程實際結算總價款遠遠小于合同發(fā)包時工程總價,臨時設施費按實際完成工程量也被下調(diào)。但施工方稱,臨時設施費在施工前期已按工程規(guī)模一次性投入,且因建設方原因使臨時設施超過了合同約定的建設工期,臨時設施已無多少殘值可利用,故臨時設施費應按原合同預算金額不變。本人認為施工方的說法有一定道理,不知按行業(yè)規(guī)則,這類情況應如何處理?
    答:此問題屬于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結算辦法,原則按合同中對合同終止結算條款的要求,如果無任何要求,雙方協(xié)調(diào)確定結算辦法,但決不能按工程正常運作的結算辦法。常規(guī)來說按實進行結算,這就不存在臨時設施費按比例下調(diào)的問題,除此之外還要增加由于合同解除發(fā)生的索賠。

 

 

發(fā)布:2007-07-23 10:38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相關文章:

泛普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其他應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裝修預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項目管理系統(tǒng)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