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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二手房應該謹慎幾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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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市場上的二手房交易大多來自房產中介,因為購房者缺乏對市場行情的了解以及不熟悉交易流程,而很容易掉進“陷阱”。因此,提醒廣大的購房者,在選購二手房過程中,一定要謹慎。

    陷阱一:定金鎖定交易,反悔即侵吞。在交易初期,買方有購房意向,中介公司則立即要求支付“誠意金”“意向金”等,規(guī)避“定金”的法律約束,試圖預先把部分傭金收入囊中,進而鎖定交易。消費者在繳納該項費用時一定要索取相關的收據或發(fā)票,并專門簽訂該項費用的協(xié)議,約定責任,避免該項費用被侵吞。

    陷阱二:隱瞞瑕疵,誤導消費者。對于中介提供的信息存在不實的情況,如中介故意隱瞞房齡、抵押、缺陷等,購房者往往簽了合同后才知道存在不利因素,此時中介往往以“扣定金”來威脅,迫使客戶繼續(xù)交易。購房者應該對房屋多查看,多詢問業(yè)主,盡量多了解房屋信息,并在合同中約定出現(xiàn)瑕疵責任分擔,避免自己承擔過多損失。

    陷阱三:虛假承諾,誘使交易。為促成交易,中介人員信口開河,做出虛假口頭承諾,消費者往往缺乏有效的書面證據不能依法維權。對于工作人員的承諾,可以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由工作人員簽字和中介公司蓋章確認。對于工作人員含糊其辭,不愿簽書面證明的承諾不予相信。

    陷阱四:炮制霸王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中介公司利用含糊不清、剝奪消費者權利的霸王合同條款,強加買賣雙方履約和違約責任,回避自身違約責任,預設收費陷阱等。消費者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對于自己沒有把握的內容可咨詢專業(yè)人士,不要盲目簽約。

    陷阱五:借“變通”操作為由,收取代理費。在二手房交易過程當中,部分中介公司為使買賣雙方滿足房產交易條件,違法違規(guī)代辦社保、完稅等虛假證明,并趁機收取價格不菲的代辦費。消費者應該向房管部門了解二手房辦理流程及費用,清楚收費項目,可以自己辦理的項目盡量自己辦理,規(guī)避多繳費的風險。
發(fā)布:2007-04-10 16:13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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