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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基本制度與政策復習重點:劃撥土地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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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問】請問:在劃撥土地轉讓時,由受讓方辦理土地出讓手續(xù),繳納出讓金,那轉讓方已經(jīng)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怎么辦呢?退回嗎?謝謝!

  【回答】

  學員446096949,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劃撥”的概念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用地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建設用地使用權無償交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因此,一般情況下,不存在“轉讓方已經(jīng)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的情況。

  劃撥土地的轉讓有兩種規(guī)定,一是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二是可以不辦理出讓手續(xù),但轉讓方應將所獲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問題所屬科目:房地產(chǎn)估價師——房地產(chǎn)基本制度與政策

  責任編輯: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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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11 10:26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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