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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估價師案例與分析復習要點:價格內(nèi)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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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老師您好,在第16講中,用市場法和成本法兩種估計方法測算估計對象基準戶房地產(chǎn)價格,我感覺這兩種方法測算出的價格內(nèi)涵不一樣,用市場法測算出的基準戶的比準價格實際上是該基準戶的現(xiàn)值,因為它進行了成新度的修正,計算出的價格并不是該基準戶在全新狀況下的價格;而成本法測算出的價值沒有扣除折舊,為全新狀態(tài)下的價格,所以兩種方法測算出的估價結(jié)果取算術平均不妥,您說我理解的對不對?

【回答】學員sara,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你好,你的理解正確,在前面市場法計算時不應考慮新舊程度調(diào)整。

★問題所屬科目:房地產(chǎn)估價師—房地產(chǎn)估價案例與分析

責任編輯: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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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11 10:13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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