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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估價師案例復習要點:理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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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問】致委托人函里是否必須有估價報告應用有效期今年是否還必須有今年的課件里,您講到,之委托人函里必要的五個要素就可以,沒有提到估價報告應用有效期,但是往年的案例考試指錯里這個作為錯誤提出來了,我看2015年考點精析里你說了理論教材里有這個要求,一理論教材為準,不知道今年是否還是以理論教材為準?

  【回答】學員wyhzddfdfm,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2015年理論教材有相關(guān)要求,2015年理論教材中去掉了,故今年課件中不作此要求.

★問題所屬科目:房地產(chǎn)估價師—房地產(chǎn)估價案例與分析

責任編輯:跳跳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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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11 10:08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guān)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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