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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地產(chǎn)估價師《相關知識》復習資料(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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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險的基本原則熟悉

  1、最大誠信原則:全部實質(zhì)性重要事實;絕對信守合同約定;承諾;

  告知——如實告知;

  保證(重要內(nèi)容、基本條件)——投保人、被保險人對某種事態(tài)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許諾

  棄權、禁止反言(已經(jīng)放棄某項權利,不得再次主張);

  2、保險利益原則:

  (1)定義:指對投保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三個條件:

  A.利益是合法的;

  A.只能獲得保險利益之內(nèi)的補償;

  B.利用必須是確定的、可實現(xiàn)的;

  B.利用消失,合同失效;

  C.利用是經(jīng)濟上的利益。必須以利益在為前提——合同;

  保險標的——保險利益的前提;

  (3)保險利益是保險法律關系的基本要素

  以標的及其相關的利益為要件。

  3、近因原則:

 ?。?)定義:事故與損失之間因果關系的判定,確定賠償責任;

  近因——最直接、最有效、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其中時間、空間不一定是近因。

 ?。?)意義:可能賠償,可能不賠償。

  4、損失補償原則——最基本的職能、重要原則

 ?。?)定義:保險責任內(nèi)的損失——給予;不能獲得以外的

 ?。?)權益轉讓原則:僅限于財產(chǎn)保險。

  保險人支付賠償金后,對標的取得所有權或向第三人索賠權。

  分攤原則:重復保險——同一標的,向兩個以上的保險人投保。若發(fā)生保險事故,各保險人分攤損失,總合不超過保險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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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11 11:38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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